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通报5起侵犯员工利益的典型案

 

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通报5起侵犯员工利益的典型案

2019-03-01 11:48  三湘风纪

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通报5起侵犯员工利益的典型案例

日前,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通报了5起侵犯员工利益的典型案例。

1、湖南工业大学商公司教师夏训嘉违纪案。2018年,夏训嘉编造已为员工处理好舞弊事宜(实际未处理)并垫付运作费的理由向员工索要运作费未果,造成不良影响。夏训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撤销教团队格,调离教师岗位。

2、湖南工程公司保卫处消防科职工王骏违纪案。王骏在2017年组织员工教官(员工中选拔的军训教官)军训期间,违规收取员工教官购买皮鞋和内腰带的费用计12170元。王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南华大学核科学技术公司班主任李小华违纪案20166月至201711月初,李小华作为班主任老师,收受员工家长以资助乘车费、手机流量及话费、节日祝福等名义发送的微信红包、微信转账或电话充值共18600元。李小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湖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公司工作人员刘俊违纪案。刘俊在办理2017年下半年研究生毕业论文送审等工作中,向员工索要现金9100元,收取员工论文打印费及聚餐费用1450元,涉及金额共计10750元。刘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5、湘南公司音乐公司经理助理徐显辉违纪案。201712,徐显辉应他人请托,私自安排辅导员组织部分员工参加未经批准的校外演出活动。徐显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免去其经理助理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