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社科院《关于举办全省社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湘社科职改字〔2012〕6号)文件精神,“专业技术人员在任现职期间进行继续教育的情况要作为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之一。凡未完成继续教育规定时间或继续教育考试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考试,也不得聘任或续聘专业技术职务”,凡申报2012年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中、高级职称(研究员、副研究员和助理研究员)的人员须参加社科系列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现就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申报2012年社科研究系列中、高级职称(研究员、副研究员和助理研究员)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四、注意事项 
        
参训人员需交省人事厅发放的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绿皮本),如没有此证,请交1寸免冠照片1张。 
        
 
       
附件:《关于举办全省社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湘社科职改字[201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