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五个文明绩效管理考核工作被上级评为一类单位,公司2016年度考核可以按照20%的比例评优评奖。为加强对年度考核评奖工作的监督,现将公司2016年度考核评奖结果(增加的5%)予以公示: 
        
一、  拟记三等功人员名单(1人) 
        
杨  蓉 
        
二、拟嘉奖人员名单(13人): 
        
王    曦   龚    焰  王本周    王红艳   石泽翰    
         
张子晨   吴凤娥  蒋翠娥   曾丽华   符智荣    
         
张喜珍 陈劲松 刘 珍
欢迎广大教职工对上述考核评奖结果进行监督,若有异议,请向院纪委和组织人事处反映和举报。 
        
受理举报时间: 
        
受理举报单位:院纪委 、 组织人事处 
        
专用举报电话:0743- 8751167;8750372 
         
                       吉大师院考核评奖工作办公室 
        
                         
        
注:请公示对象6月9日前将个人信用查询报告(本人凭身份证在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和《奖励审批表》交组织人事处。